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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工程抗震支架设计范围与技术要求1.设计依据 依据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》GB50011-2010.3.7.1(强条)非结构构件,包括建筑非结构构件和建筑附属机电设备,自身与结构主体的连接进行抗震设计。 2.依据《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》GB50981-2014.1.0.4(强条)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及7度以上地区的机电工程必须进行抗震设计。 3.专业要求 (1)设计范围:≥DN65的电器配管,重力≥150N/米的电缆桥架、电缆槽盒及母线槽,或重力超过1.8KN的其它设备。 (2)对于重力小于1.8KN的设备或吊杆长度小于300mm的悬吊管道可不进行抗震设计。 (3)8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建筑,设备与结构的连接应直接锚固于结构主体,否则应设置防滑构件,由设备厂家根据规范要求设计。 (4)间距要求:刚性管道(金属管道)侧向抗震支吊架间距不得超过12米,纵向抗震支吊架间距不得超过24米;柔性管道(非金属管道)侧向抗震支吊架间距不得超过6米,纵向抗震支吊架间距不得超过12米。 设计要求: (1)对于重要电力设施应按建筑设防等级提高一度设计,但在8度以上时不再提高。 (2)抗震支吊架初设间距应满足《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》GB50981-2014第8.2.3规定; 计算:水平地震力综合系数按《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》GB50981-2014第8.2.4要求计算,当计算结果不足0.5时取0.5,超过0.5时按实际计算值; (3)抗震节点布置:根据《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》GB50981-2014第8.3章节要求设置。 抗震构件: (1) 抗震组件/构件应能承受任意方向的地震作用。 (2) 抗震组件/构件应为产品构件,构成形式应便于安装检验; (3) 抗震组件/构件采用热镀锌防腐,当有绝缘要求时,应采用喷塑工艺; 力学验算: (1) 抗震构件应具有稳定的力学性能,设计及验算应符合构件的应许设计值; (2) 抗震构件验算指标:承重吊杆长细比≤100,斜撑杆件长细比≤200,锚栓抗拉/抗剪荷载,抗震连接件角度/性能(应许30︒-60︒); (3)上述计算中荷载最小值为组件最大应许设计值,并满足规范S≤R. 采暖及通风空调工程: 一般工程地震设防烈度7度,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,建筑场地类别为Ⅱ类,建筑性质为重大公共建筑,根据《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》GB50981-2014,需补充设置抗震支吊架的范围:≥DN65的空调水管或重力超过1.8KN的其它设备,截面面积≥0.38m |